5月16日,北京住建委網站公布了《關于加強部門聯動,完善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商業、辦公類項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設計,以防止開發企業擅自改變項目規劃用途,該新規定將于6月1日執行。
公告顯示,這份通知是由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聯合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規劃委、商務委、國土局公共出臺的,通知對商業辦公類項目的設計、測繪、銷售等5個環節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關于設計,《通知》要求要求商業、辦公類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嚴格按規劃、規范和標準進行項目設計建設,要求商業、辦公類項目應采取公共走廊、公共衛生間式布局,不得采用單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設計。
關于測繪管理,《通知》要求房屋測繪機構按照建筑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審定的圖紙對商業、辦公類項目進行測繪,禁止擅自進行房屋分割測繪;市、區建設房管部門根據已備案的測繪成果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手續。
關于登記管理,《通知》要求商業、辦公類項目要以界限固定、可獨立使用、并有明確唯一編號的房屋作為登記基本單元,禁止以虛擬、劃線分割的形式對房屋單元進行分割和登記;
關于規范銷售,《通知》要求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售后包租等方式銷售商業、辦公類項目。開發企業在銷售商業、辦公類項目前,應向購房人明示房屋的規劃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稅、物業服務費、水電費以及配套建設指標等情況,告知購房人應嚴格按照規劃用途經營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并在認購書和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明確約定;
關于部門聯合監管,《通知》要求規劃部門對違規項目不予規劃驗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查處違規銷售及分割測繪行為;商務主管部門按照商業規劃對商業項目的分割行為進行審查。